问题 | 厨房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统一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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