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有借条但没有转账记录,如果该借条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当事人可以凭借该借条向借款人催收还款;如果该借条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等,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追回借款。 一、私人房产证抵押借钱借条怎么写 l、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条的人篡改。 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如金额较小,现金交付时应在借条中注明双方的借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借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签名,对于债权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承担还款义务或是在法院执行,一方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导致无法偿还。 6、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7、如果金额较大,可以请律师或第三方见证,并签名。 二、借条和收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收条的区别如下: 1.用途不同。借条,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用以证明双方有借贷的法律关系。收条,用以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货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2.诉讼证明责任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通过借条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借款事实。收条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金等。 3.出具人与持有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同。借条持有人:履行给付借款义务。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的权利,借条出具人:负有到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的义务;收条持有人已经履行了向收条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条出具人已经收到了收条持有人向其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来说,收条促进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4.诉讼时效不同,对于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收条,因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经审查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则不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 三、欠钱不还,没有欠条,但是我有证人,可以立案吗 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即可,但当事人未提供借据、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也可提供转账记录及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实际向对方提供了借款,或者有证人证明,或者对方直接表示认可借款。 这样即使没有借条,依据法律规定,借款事实也是可以被认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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