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可以查出未取得产证的房子吗 |
释义 | 我国房屋的所有权是实施备案登记的,如果房屋进行备案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是可以查到房屋的,如果没有备案的,就有可能查不到。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一、房屋合同更名是否合法 房屋合同更名是否合法?关于这个问题,如果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一致的,是可以更名的,这是合法的。 首先,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有可能进行更名。但是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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