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 ‰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 (三)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法律依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缴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四川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四川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 单位行政应对工会服务职工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基层工会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