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称变更是否影响合同 |
释义 | 公司名称变更后,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以及履行,原公司名字对外签的合同仍然有法律效力。 实际上,公司字号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公司需要承当的责任和债务,签有原公司名称印章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在公司变更后,领到新的营业执照后,需要重新刻印章并且到公安局备案,同时销毁旧章。 一、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的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4、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二、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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