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是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是哪些 1、房屋买卖合同主要条款是: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价格、数量等; (3)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4)房屋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5)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农村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农村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种原则意义上的管理性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关系。 2、对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致使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农村房屋在交易时,应办理这类房屋的登记变更,保护购买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旦房屋管理部门对这类房屋的姓名更改后,这类房屋归属登记当事人所有。如房屋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的,不可以用来交易,无法办理登记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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