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失业证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办理失业证当然需要解除劳动关系。 一、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以下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4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领了失业险对再就业有影响吗 领了失业险对再就业没有影响。失业人员领完或正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在失业科领取一式两份的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审批表,需新单位盖章后,由本人携带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提取个人档案,交至新单位。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三、失业险减免三年社保 有失业证也不可以减免三年社保的,同时失业证也不可以让失业人员在交纳社保时有任何的优惠,并且失业证只有失业人员在丧失工作之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能办理和领取,失业人员在交纳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之后可以凭借失业证领取相应的失业救济金。但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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