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
释义 | 一、如何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 1、认定同居期间的个人债务方式如下: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一般会按份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议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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