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越秀区回来要隔离吗 |
释义 | 广州越秀区回来不要隔离。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和病毒变异影响,疫情防控正处于防扩散、防外溢的紧要关头。为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坚决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现就强化广州越秀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近14天有外省旅居史的市民返穗后,请即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在未取得阴性结果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域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落地排查、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健康码“黄码”人员及时按要求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高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观察点的各项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高风险所在行政区来(返)穗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高风险所在地市来(返)穗人员开展“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中风险地区来(返)穗人员开展14天居家隔离。 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穗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上述措施时间自离开高中风险所在市、(区)县起算。对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参照中风险所在地市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 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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