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强制报废车办理车辆注销,准备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材料;到车管所申领机动车报废单,并填写好;通过审核后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送到报废回收企业,并且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将机动车进行拆解,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拿上报废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注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八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属于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车辆解体的照片或者电子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