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女方户口没迁有影响吗 |
释义 | 农村办理宅基证,是根据家里实际住宅的地理位置和房屋大小而决定的,和家里几口人没有直接对决定性的关系,所以如果女方结婚后户口没有迁到婆家的话对这个宅基证的办理也是没有多大影响的。 一、宅基地房屋可以赠与给子女吗 如果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要求子女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如果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属于居民户口,即使存在直系亲属的关系,农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转让给其子女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由于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原则上说,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城镇居民是无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宅基地流转的路径中并未提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赠与这一方式。 二、农民的土地证村里不发怎么办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以后,原来的村子没有调整承包经营地的,应当还有。一、其实的提问,让人很疑惑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以前的责任田,那到城市生活后,如果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国家规定承包经营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二、如果全家农转非了,或者就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 三、农村宅基地更名给子女 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要求子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如果子女户口外迁到城市,属于居民户口,即使存在直系亲属的关系,农村宅基地也是不能转让给其子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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