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整天无理吵闹,想问问想要提出离婚的手续怎么办 |
释义 | 该段内容讲述法律保护婚姻自由,离婚自由和无理取闹行为的处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都会受到处罚,其中包括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 法律保护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离婚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则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离婚主张的。无论双方的关系如何,如果一方的无理取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直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拓展延伸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 (二)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三)财产分割意见或者处理方案; (四)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还明确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书,完成离婚登记即发生离婚登记申请法律效力。 因此,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财产分割意见或者处理方案以及双方协商或者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同时,完成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出具离婚登记证明书,具有离婚登记法律效力。 结语 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但无理取闹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夫妻感情破裂时,法院会支持离婚主张。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方的无理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的生活,另一方可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公然侮辱他人等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应该尊重法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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