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亲属关系证明的办理: 主要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民政等单位、组织办理。具体由哪儿办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哪个单位或部门掌握的信息更全面、真实。 有些时候,某种亲属关系很难在一个部门全部掌握,可能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证明。一般来讲,血缘关系越近的,证明起来越容易。反之,要麻烦一些。 办理死亡证明的办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医治无效死亡的,由医院出具,家属持该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2、非正常死亡的(例如交通事故、被害、自杀、溺水、意外等),由尸检部门出具; 3、宣告死亡的(比如失踪、在自然灾害或灾难中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后,由受理法院以裁判文书的方式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