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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几年
释义
    不良信息保存期限是5年。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在整个征信和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和使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每个单位的切身利益,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在规划当中是有这种考虑的。
    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是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机制:
    1、健全信用信息权益主体权益保护机制。这方面我们要发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方面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来加强保护;
    2、提出建立自我纠错、自动更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以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的教育机制为重点,通过以悔过改正旧有轻微失信行为的社会成员给予适当保护,形成守信正向激励机制;
    3、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要制定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并且要加大执法力度。
    《征信业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了个人征信业务的规则,包括除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外,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采集,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的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有严格规定,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了应该予以删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征信机构不得违反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法律法规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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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