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0、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