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失职造成的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处罚是:犯有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条所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