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违法。 有奖发票活动旨在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据悉,本次活动将首先在住宿业、餐饮业、商业三类行业和加油站推开,视情况逐步推行至其他行业。活动设置两种奖项类别,奖金等级及参与渠道均有不同。第一种为“即开即奖”。共设置五个等级奖项,含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10元、四等奖5元、五等奖2元。消费者可关注“山东财政”“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使用支付宝APP“发票管家”功能参与,奖金即时兑付。第二种为“定期摇奖”,参与了“即开即奖”的发票可以再获得一次中奖机会。该轮次共设置三个等级奖金,含一等奖2个(各30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10个(奖金各1万元),每月开奖一次,定期通过山东电视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节目直播开奖(播出时间17:55-19:00),并由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知中奖者,也可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中奖者需现场领奖、税后奖金电汇转账兑付。据了解,消费者并非持任何发票均可参与开奖活动,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才具有“参与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时,经营者必须开具发票。如遇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属地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