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拒不承认是侵犯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