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