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级伤残的标准,日常生活中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完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8呼吸困难Ⅳ级。 9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0心脏移植术后。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小肠切除90%以上。 13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4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