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是合二为一。不动产权证可以证明房主并对房产的合法全部,是物权所属的有力凭据,是对房屋用地的合法应用的法律证明及其城镇房屋所有权证明的统一。按照我国相关部门规定有关房屋所有产权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这个产权所指的就是完整的产权,它主要包含了房产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若是要登记不动产权,那么申请人则必须把房地两证合二为一来登记,这是为了避免个人的产权与权利相冲突。两证合一。办理新证,旧证会收回。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