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各地政策不同,具体补偿规则建议参考具体公告。客运班线经营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物权法》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属于物权有待解决。收回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质是对产权的一种征收,应当进行合理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零七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七条【征收、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