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委托书在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以下证明材料: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没有原件提供复印件一般也可以);3,授权委托书(A4纸大小,委托内容打印好);4,委托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当着公证员的面,面签委托书(受托人可以不用前往)。根据《公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客观: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二)委托书文本;(三)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交原件。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委托书按照200元/件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