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结婚证字号会改变。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七十八条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为“J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bbbb”为当年年号,“cccccc”为当年办理婚姻登记的序号)。“离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L”。“补发结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BJ”。“补发离婚证字号”开头字符为“BL”。因此,补发的结婚证字号的开头字符为BJ,原结婚证字号的开头字符为J。 一、结婚证丢了去哪里补办 (一)结婚证丢失需要补办的,也要由双方亲自到场补办。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办理补领结婚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程序 (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3、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