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通知领起诉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院通知领起诉书是什么意思 法院通知当事人领起诉书是指当事人被他人起诉了,要求当事人按法院的规定出席法院的审判,这时候委托律师进行应诉是很有必要的。 二、被起诉了需要准备什么 1、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三、被起诉了怎么办 被起诉了,积极配合法院,是属于该法院管辖,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其次,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证据,将答辩状及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民法院,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提交答辩状,收集、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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