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般被视为一方给予另一方的礼物。如果财产已经交付,法院通常不支持返还请求。如果财产需要过户登记,那么在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之后难以要回。 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给另一方的赠与。通常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旦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或房等需要进行过户登记的物品,在未完成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已经完成过户登记,那就很难要回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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