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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扣押物品期限
释义
    法律分析:如果扣押的物品与案件事实无关,一般三日内能退还原主。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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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1: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