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食品安全认证应当提交认证申请;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产品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证据等文件供相关部门受理,由相关部门评审后认定资格足够的,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第四条 认证机构应要求认证委托人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 (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生产、加工及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按照本规则规定的认证依据,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6)一年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食品安全事故; (7)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事故、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或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而被认证机构撤销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