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停居民用水违法吗 |
释义 | 私自关水阀是违法的。 如果违约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罚则的,私自关闭自来水的行为实质属于扰乱日常公共生活秩序的行为,严重影响的应该处以行政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 1、在小区住户里有建筑物区分权的说法,也就是说有些部分是单独所有,有些是共有的,而且是共同共有关系; 2、通用的水管应该属于共有的,所以他人无权擅自关闭,除非和整幢住户商议,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3、可以向物业反应,如果还不能协商,那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综上所述,擅自关闭居民用水阀门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 (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 (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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