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坟墓被毁坏,如何获得赔偿? |
释义 | 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规定,根据损失程度和修复费用确定赔偿金额,完全损毁需按丧葬费标准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需综合评判多种因素,并进行适当经济补偿。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法》,破坏坟墓者可处罚款或拘留。坟墓作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损毁坟墓即侵害人格利益,属于财产损害行为。 法律分析 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支出依据的,照此赔偿;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2)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由于无形的精神损害难以用物质尺度准确估量,不能适用财产损失那样的全部赔偿原则,在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必须综合评判诸种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否则就有可能丧失公平。另外,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款:(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不听劝阻的。坟墓乃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者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可以依据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参照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定,者的人格利益包括者的、遗骨,当损毁坟墓的破坏行为导者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对坟墓的毁损即是对者人格利益的侵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质上属于者人格利益的行为。当毁损坟墓的破坏行为未导者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时,坟墓作为民法上的物,是一种特殊财产,毁损坟墓的行为属于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理由是:民法上的物等同于狭义上的财产,作为民法中的物,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1)存在于之外。(2)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3)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这里的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4)须为有体物。“坟墓”,作为埋葬者或者骨灰的特定建筑物,被视为者的栖身之所,它同样存在于之外,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能满足人们纪念、祭祀先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一种有体物。所以,从民法学上看,“坟墓”属于物的范畴,对坟墓的损毁构成对他人财产的损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质上是财产损害行为。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的回答,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坟墓的损坏,赔偿标准根据损失程度而定。如果损害较轻,可以根据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如果损害较重或完全毁坏,可以按照丧葬费标准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则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适当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故意破坏坟墓的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坟墓作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其损毁行为既涉及财产损害,也涉及人格利益的侵害。因此,损毁坟墓的行为在法律上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四章 森林保护 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 (三)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 (四)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 (五)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 (六)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八条 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侵权人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三章 预 防 第二十二条 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 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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