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做股权变更。股东依法将股权进行质押的,办理的是质押登记,而质押后的股权再未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不能转让的。 但是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的。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材料有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或公司的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人的身份证明、《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二、什么叫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民法典股权质押期间可以转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