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是指发包人和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和地质条件的调查研究达成的协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工程施工的施工安装而达成的合同; 3、国内工程合同。国内工程合同是指双方都属于同一国家的建设工程合同; 4、国际工程合同。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建设工程发包人与其他国家建设工程承包人就承包建设工程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 5、工程勘察合同; 6、工程设计合同; 7、工程施工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