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
释义 | 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如下: 1、待遇不同,合同工工资由用人部门内部资金支付,工资一般较低;正式工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工资较高;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协助执法,正式工可以指导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通过面试后与用人部门建立劳动关系。正式工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官转岗安置等方式就业。 一、合同工签署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先确定对方是否属于合法的单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2、劳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必备的条款明确作出约定; 3、格外单独约定的事项,最好也在劳动合同中有所体现,避免单位口头承诺日后不承认; 4、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尽可能详细完善。 二、合同工签订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总之,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待遇不同、工作权限不同以及招聘方式的不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用人单位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出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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