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姓可能会随母姓。但是必须是在离婚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意见未达成一致,而母亲强制性要求变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如果母亲向公安机关隐瞒了离婚的事实,从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亲可要求公安机关恢复子女原来的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