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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作之余培训算不算加班?
释义
    法律分析:加班一般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的生产经营利益,劳动者在工作之余的时间从事工作的行为。如果劳动者业余时间的工作体现了用人单位的要求、意志和利益。并且劳动者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工作。那么,劳动者的业余工作就属于加班。工作之余搞培训算加班,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因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完全是为了履行单位自身的法定义务。而且劳动者也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要求,才参加培训的,具有强制性。因此,工作之余的培训属于加班。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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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