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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拘留一个人最多可以多少个小时
释义
    警察拘留一个人最多可以有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三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三十天,即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上是关于警察拘留一个人最多可以多少个小时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警察拘留人的条件?
    公安机关实施的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
    对于行政拘留,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都有权实施,没有特别的法律条件。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在追究刑事责任。其条件为: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无须理会,期满即可出来,刑事拘留则须引起特别重视,需要尽早获得法律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以上是关于警察拘留人的条件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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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1: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