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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刑法中包含哪些种类的刑罚?
释义
    关于我国刑法刑罚有几种种类?的法律问题,
    一、我国刑法刑罚有几种种类?
    我国刑法刑罚有两大种类,也就是主刑和附加刑。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是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要是人身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刑罚具体的种类包括有哪些?
    ()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应当指判决生效之日。所谓羁押,是指在判决以前对犯罪分子的暂时关押,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
    拘役的期限为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对于刑事犯罪行为来进行处罚,首先肯定是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定罪量刑这个阶段的,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我国刑罚当中所规定的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而主刑当中又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
    相关内容: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刑罚也就是刑事处罚,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行为人构成了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就要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而这个处罚其实就是这样的刑罚。那么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应当指判决生效之日。所谓羁押,是指在判决以前对犯罪分子的暂时关押,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
    ()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
    拘役的期限为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5)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
    我国对于死刑的适用,历来采取少杀、慎杀政策。《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时候不满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6)罚金:就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7)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属于资格刑。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适用于重罪。有三种情况: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不剥夺人身自由的轻刑而适用于较轻的犯罪。《刑法》分则中没有规定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年以下。
    (8)没收财产:就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附加刑中较重的一种。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9)驱逐出境:就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的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
    驱逐出境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即犯罪的外国人。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是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而不是必须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的执行日期,单独判处驱逐出境的,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
    上述九种就是我国刑罚的种类,其中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都是属于主刑的,但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以及驱逐出境则属于附加刑。如果你对刑罚的种类有哪些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优律师的在线律师。
    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日。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拘役期限为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年。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日。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执行期间,凡有劳动能力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无期徒刑一般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故意杀人、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抢劫、强奸、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年执行两种情况。对犯罪时不满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死刑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年期满后,减为5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罚金有三种适用方式: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独立适用或者与拘役、有期徒刑附加适用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为年以上5年以下;判决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判决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年以下。没收财产有两种适用方式:一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二是并处或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合法所有并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在没收财产时,不得以追缴犯罪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来代替或者折抵。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我国目前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我国规定的刑罚种类有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管制。、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有以下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刑罚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我国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有几种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三种: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为相对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该内容由 王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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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