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生育津贴怎么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已交满十二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未交满十二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该职员的生育保险交满十二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有参保西安市生育保险,且在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后生育或流产休产假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福利。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下列对应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给付金额。女职工顺产有九十八天产假:难产可增加十五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十五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者,有十五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流产者,有四十二天产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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