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人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且发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持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且发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持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持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