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留抵退税 |
释义 | "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操作指南(电子税务局端)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 2、在左边菜单栏选择“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点击进入。或者,在增值税申报成功后,直接弹出该提示框,请点击“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 3、点击进入后,请单击弹框中的“确认”按钮。(若要选择系统预填数据,请务必点击“确认”按钮,否则无法跳转至下一步) 4、在是否选择预填数据界面点击第一项“我已知晓上述法律责任,选择系统为我预填数据”进入退(抵)税申请表填写界面 5、选择或填写绿色背景的相关栏次。请着重校对图片中红框部分的基本信息(联系人和银行账户),确保后续退税能正常到账。 6、“退税企业类型”栏次:请根据税源管理分局(所)的辅导情况,正确选择自身企业类型(小型/微型/特定行业)。 7、“申请退还项目”栏次:根据此次申请退还的税款属性选择“存量留抵税额”或“增量留抵税额”(注:微型企业如果既有存量又有增量,则两项全选;小型企业、六大行业的中型企业、六大行业的大型企业在4月仅能选择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详情请查询《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8、“营业收入”栏次:请填写上一会计年度全年累计增值税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栏次:请根据2021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四季度的期末资产总额填写,注意填写的单位是元。 9、“企业类型”栏次:请正确选择企业类型,要与步骤6的“退税企业类型”栏次中选择的企业类型保持一致。 10、图中标红部分为系统自动带出的预填数据,请校对是否和实际数据一致。1 1、“申请人”栏次:请在申请人栏次填写企业名称(全称)。 2、在确保所有信息校对完成后,先单击“保存”按钮,然后点击“资料采集”按钮,进入资料采集界面,在该界面不需要进行勾选,直接点击“返回至表单”返回申请表界面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无退税账户信息问题处理在步骤3进入申请表填写界面后弹出提示框,提示“纳税人没有退税账户信息”。 解决办法: 1、请在左侧菜单栏或界面上方搜索框,找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点击进入,选择“增加”或“修改”。 2、确保企业银行账号信息正确,且务必在需要接收退税款的账户信息中“是否一般退税账户”栏次选择“是” 3、点击下方保存按钮,点击“资料采集”,将账户、账户开立证明复印件上传,直接点击“返回至表单”返回申请表界面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4、随后在相同模块,点击“历史存款账户账户账号”,确认接收退税款的账户“是否一般存款账户”栏次为“是”,即可按正常申请步骤进行留抵退税申请。 "留抵退税审核程序: 1、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 2、选择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3、进去后一般选择第一个预填数据点击确定,填写申请表 点击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误收多缴退抵税(费)】点击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退税】,填写本次退抵税额,退税申请理由(请按下列模板填写): 1.只有增值税和附加税可以同时申请。其他税种均不可以同时申请。 2.申请同一税种同一属期不同征收品目税款,请列明其明细: 3.申请同一税种同一征收品目不同属期税款,请列明其明细: 四、按要求上传附送资料:其中“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请上传加盖公章的相应属期修改前修改后申报表各一份保存,下一步。 五、回到一般退(抵)税管理点击事项进度管理,可查看受理结果及意见,无需前往CSD办税服务大厅提交纸质资料。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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