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在接受刑事审讯过程中,有权要求律师参加。这是保障被讯问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讯问过程中出现不当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有权参加刑事案件的诉讼和其他刑事诉讼活动。在处理刑事案件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律师履行职责。”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被讯问人有权请求律师出席讯问和参与辩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询问、讯问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询问、讯问人要求律师出席时,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律师出席。律师应当在被询问、讯问人到达询问、讯问场所后及时到场,有权在询问、讯问过程中主张被询问、讯问人的权利。”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有权要求律师参加审讯,并且律师参加不受阻碍。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律师到场,律师有权在审讯过程中主张被讯问人的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