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信访复查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并不是所有信访复查请求都能得到受理。如果遇到信访复查不予受理的情况,应当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二条:信访复查应当对请求进行审查。对符合复查条件的请求,应当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复查条件的请求,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行政复议机关对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不予受理、不作出决定或者作出违法决定,有权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遇到信访复查不予受理的情况,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