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邀请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合同的订立形式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要约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四)要约的效力 (五)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A.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B.承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C.承诺的期限 D.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二、销售传单是要约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销售传单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消费者按传单的要求消费后,商家要兑现传单上的承诺,否则构成消费欺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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