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宅基地不适重建房屋,能否申请新宅基地? |
释义 |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宅基地翻建新房具体流程如下:1、村民申请原址改建或扩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2、携带相关证明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复查初审;3、村委会报用地乡政府审核;4、再报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审批;5、对符合规定的,审批下来之后即可翻盖新房。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城镇户口宅基地房屋倒塌可以维修或者重建? 法律分析: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了是可以申请重建的,村民带上用地申请书、建房申请表及原来的宅基地使用证,去村委会申请。一般情况下,原来宅基地上房屋倒塌,都是原地重建。这里要注意,如果倒塌后两年没有申请的,村委会可以将宅基地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我现在的新宅基地房子要办房产证,我以前的老宅基地需要退出吗? 依照法律规定,已登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依法继承、分家分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而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3)分析生产协议或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5)其他必要材料。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因债务而失去房屋的,能否申请农村宅基地? 农村住宅基地如何申请?农村住宅基地申请方法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2O19年未申请宅基地的房屋,能否确认其权利? 宅基地上房屋倒塌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确权。宅基地与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区分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却是属于农民,如果宅基地上房屋出现了倒塌,那么房屋就丧失了其应该有的属性,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国土资源部法律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将会注销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如果农村的房屋倒塌时间在一年之内,农民则需要在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之后,才能够进行确权工作,但现在许多农民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等相关问题,这一类农民多余的宅基地倒塌之后,则直接会被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 目前我的新宅基地要办房产证,我以前的老宅基地是否需要退出。 “自愿有偿”是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先决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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