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照你的述说,你已经办理了 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只是没有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所以对于你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办理税务登记,并交罚款。带着你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 房屋产权证明 或 房屋租赁合同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填写税务 登记申请表 ,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 缴纳营业税 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 缴纳增值税 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