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天津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职工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离职证明或迁居证明等。 1、职工身份证;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2、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 3、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父母身份证;父母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父母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父母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同户籍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文件;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中不能证明父母的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父母的夫妻关系证明; 4、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购买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应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或《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5、购买私产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款专用收据)或契税完税证明; 6、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其他房屋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全专用收据); 7、职工与他人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职工与配偶共同购房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职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职工与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还应提供除职工外其他共同购房人签署的《共同购房人提取协议》。 8、职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 (2)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一份。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一次性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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