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祖宅拆迁后分房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拆迁后离婚房子应该按照夫妻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拆迁后购买房子没有满五年的,首先应该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该房子没有达成约定的,因为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所以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该种情况下,对购买没有满五年的房子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的时候,再行分割。 一、婚后买的房产一定属于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二、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三、父母出资买房注意事项 1.父母按照自己的名义为子女购买住房,在法律上这个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父母的,子女只是有房屋的居住权,并没有所有权。如果子女结婚,这个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归父母所有,所以,如果离婚也不会存在子女夫妻分割房产的问题。 2.父母以子女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与子女签订协议,规定该房子是由父母投资,产权不属于子女,子女可以居住。我国的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制,所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实际登记相分离约定,因为违反《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属于无效约定。换句话说,该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子女的,但是根据协议可以认定子女与父母之间形成的是父母所出资的债权关系。 3.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义为子女买房,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子女,法律上认为,这是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 4.如果父母仅仅出了一部分资金帮助子女购买住房,剩下的部分是子女自己贷款的,贷款的部分有在子女婚后偿还的,婚后偿还的部分是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子女夫妻离婚,那么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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