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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章言论自由权
释义
    言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言论自由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的自由,并非绝对的自由。从公法角度看,其受到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等制约。从私法的角度看,其受到他人权利的限制,例如名誉权、隐私权等。
    言论自由的范围包括:
    1、公民有以言论方式表现思想和见解的权利;
    2、)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既包括政治、经济方面内容,又包括对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
    3、言论自由可采取多种表达形式,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采取书面的,必要时依照法律规定,可利用广播、新闻、电视等传播媒介;
    4、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定的权利,在法定范围内,其权利的享受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带来不利后果,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5、言论自由存在法定界限,受合理限制。其限制主要是主观上善意和客观上无害性,有害于国家或社会利益、损害他人权利或侮辱他人的各种言论均属禁止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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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