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1.双方的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的期限;3.解除期限;4.协商的具体内容;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法律依据等。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位的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6.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无过失性辞退。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存在过失,单位的过失性辞退。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因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6.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无过失性辞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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