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忠实义务 |
释义 | 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对于董事忠实义务之理论基础,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均作出了规定。在英美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的代理人和受信托人的地位,这是由英美判例法确认的。在大陆法系国家,董事之忠实义务源于董事之受任人地位。 一、董事的忠实义务和诚信义务有什么区别? 董事忠实义务是指董事在执行公司业务时所承担的以公司利益作为自已行为和行动的最高准则,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义务。比如在董事的忠实义务中,有不得挪用公司的资金,如果董事挪用了公司的资金,那么董事就违反了忠实义务。董事的诚信义务是在民商事法律领域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它要求主体在从事民商事活动时维持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和当事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它是一种法定的、默示的、附随的义务,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不能免除。公司董事忠实义务与诚信义务的区别: 第一,诚信义务是民事基本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即使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民商事主体也应承担; 第二,忠实义务主要是董事行为时忠实于公司利益的义务,而诚信义务是董事行为不仅要诚信地维护公司的利益,还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和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二、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在其他公司就职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在其他公司就职规定是:一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二是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